经温州市协作办与全国各地温州商会共同努力,前段时间被炒得沸沸扬扬的个人注册“温州商会”商标日前已被成功阻滞,在未来2年左右的时间内,该商标将不会被任何人注册。
今年3月底,国家商标局发布商标初审公告,温州苍南县龙沙乡下宅村居民江绍选申请注册“温州商会”商标,注册类别为16类,使用范围为报纸、期刊、新闻刊物等,公告期3个月,如果无人提出异议,将正式生效。消息发布后,引起全国各地温州商会和社会各界的强烈关注。温州市协作办根据温州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迅速与国内有关城市温州商会进行联系沟通,确定由天津温州商会牵头,联合广州、青岛等若干有影响的商会,以“温州商会”最早和实际使用人的身份,依据“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规定,在5月底向国家商标局提交了《商标异议书》。
日前得到消息,国家商标局已正式受理该异议,下一步将开展调查核实工作,一般为期2年,在此期间该商标不会获批准。由于温州商会在国内影响很大,且温州方异议理由充分,据承办律师事务所估计,异议成功的可能性很大。至于异议成功后温州政府或全国各地温州商会是否要申请注册这个商标,还有待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