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05—2007年对口支援工作指导纲要
对口支援四川、贵州脱贫工作和重庆三峡库区移民工程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我省的一项政治任务;是实践邓小平“两个大局”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立足全局,统筹发展,加强民族团结、建立稳定和谐社会的需要。多年来,我省对口支援工作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省、市、县(市、区)三级及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大成绩,为受援地区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改善和经济社会稳步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充分肯定和表彰。
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我省的对口支援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三峡库区经济发展暨对口支援工作会议和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全省对口支援工作会议提出的各项工作措施,更好地完成党中央、国务院交给我省的任务,根据浙委办〔2004〕73号《关于加强对口支援和国内合作交流工作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特制定《浙江省2005—2007年对口支援工作指导纲要》。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同志“两个大局”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的要求,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及国家有关部门对库区移民工作、库区经济发展规划有关精神,积极探索对口支援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继续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帮扶和合作并举”的方针,立足全局、统筹规划,通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各方参与、巩固成果、加大力度、拓展领域,提升层次,全面推进,与对口支援地区一道,努力促进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二)指导原则
对口支援工作的总体原则是:领导重视,政府组织,各方参与,市场导向,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共同发展。具体工作中要把握好以下几个原则:
1、对口支援与经济合作相结合的原则。对口支援是中央交给我省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我们必须按照中央的要求,带着感情去支援,继续加大工作力度,高质量地完成援助任务。在对口支援工作中,既要开展“输血”的帮扶,给予必要的资金、物资和项目援助,更要加大“造血”的力度,建立对口帮扶长效机制,通过农业开发、创办企业、人才培训、干部交流等途径,帮助受援地区优化产业结构,创造均等就业机会,增加地方财政收入,不断增强其自我积累和自我发展的能力,努力把受援地区的资源转变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
2、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相结合的原则。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通过制定规划、出台政策、组织协调、加强服务,进一步明确目标、理清思路、突出重点,并为推进这项工作提供组织保障、营造良好环境。充分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牢固确立协作企业的主体地位,按照“优势互补、互惠互利、长期合作、共同发展”的原则,把政府引导与市场主导结合起来,把我省加工制造业基础优势、民营经济机制优势、市场机制优势,与对口地区的各自比较优势结合起来,正确把握支援、合作与发展的关系,在对口支援中寻找合作项目,在合作交流中寻找发展机遇,形成互促共进的良性发展格局。
3、重点突破与全面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加强调查研究,实施重点突破战略,选准突破口,由点到线,由线到面,全面推进,狠抓落实,确保质量和成效。
4、规范管理与依法办事相结合的原则。双方政府和相关部门要依法办事;在管理和服务方面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依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合作各方要依据法律、法规,规范合作行为,努力实现法制化和规范化运作。
二、总体目标和任务
(一)总体目标
1、对口支援贫困地区总体目标。
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紧紧围绕扶贫重在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要求,加大对口帮扶力度,重点实施浙川新村扶贫工程、浙川扶贫协作工程、浙川扶贫培训工程等具有标志性、示范性、带动性的脱贫致富系统工程,促进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贫困落后面貌的改变。
2、对口支援三峡库区目标。
根据国务院三峡库区经济发展暨对口支援工作会议要求,紧紧围绕三峡库区移民“搬得出,稳得住,逐步能致富”的总体目标,加大对口支援力度,扩大库区劳务输出范围,大力推进干部交流,增加移民致富能力,促进库区加快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主要任务
1、巩固成果,加大力度,切实加快扶贫攻坚进程。巩固帮扶成果,拓宽帮扶领域,深化帮扶内容,提升帮扶水平,共同探索新时期东西扶贫协作新举措,切实加快帮扶地区的扶贫攻坚进程。
2、推进双方经贸合作,实现产业互补联动。突出我省民营经济参与受援地区经济建设的作用,加大我省优势产业改造、提升受援地区传统产业的力度,加强民营经济的合作,进一步拓展双方产业联动的合作空间,促进双方产业形成支柱产业互补,新兴产业共建的联动格局。
3、推进科教文卫合作,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充分发挥浙江的科教文卫优势,积极开展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全面合作。加大人力资源开发力度,继续组织干部双向挂职交流,继续加强各类人才的培训与交流,继续做好吸纳川、渝、黔三地劳务进浙务工的各项工作,促进两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推动社会事业的共同进步。
三、工作重点
(一)对贫困地区的工作重点
根据三峡库区经济发展暨对口支援工作会议和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今后三年,我省对口支援四川广元、南充两市12个贫困县(市、区)及贵州黔东南州、黔西南州12个贫困县(市、区)脱贫工作重点是:整村推进,产业扶贫,劳务培训。
1、实施浙川新村扶贫工程。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年)》和全国东西扶贫协作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四川省扶贫开发的总体规划,从2005年至2007年,我省在广元、南充12个贫困县(市、区)与四川省合作建设浙川新村扶贫工程108个,每个工程由我省出资40万元,四川省出资50万元,其余由当地配套。通过援建扶贫新村,培育新村经济,提高农民收入,改善帮扶地区农村面貌(具体按照浙川新村扶贫工程工作方案实施)。
2、加强浙川扶贫协作工程建设。开展多领域合作,通过产业帮扶,增强造血功能,促进对口支援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是我省东西协作扶贫主要特色。我们要进一步深化工作内容,加大力度,积极推动我省民营企业参与对口支援工作,加强双方经贸合作;积极帮助对口地区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鼓励我省农业龙头企业到对口地区建立原料生产、收购、加工基地,建立“公司+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形成贸工农一体化,产供销一条龙的产业化经营体系。
3、启动浙川扶贫培训工程。加强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劳动力转移,是一项“富民工程”。今后三年,要重点围绕帮助贫困地区培训一批扶贫带头人;帮助贫困地区开展劳务技能培训两个方面,各有关市要与相应对口地区共同制订培训规划,落实培训资金,加强组织,逐步推进。
(二)对三峡库区的工作重点
根据中央、国务院及国家三建委有关会议精神和国家发改委《三峡库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要求,今后三年,我省对口支援三峡的重点是:企业合作,效益农业和劳务培训。一是以涪陵为重点,开展企业合作,每年至少要在库区落实1—2个好项目;二是结合库区农业结构调整,帮助库区培育农业龙头企业和发展效益农业;三是通过培训,提高劳动力素质,转移库区劳动力。
在抓好贫困地区和三峡库区重点工作的同时,要继续帮助对口地区援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及社会公益事业项目,继续加强干部挂职交流及“1+1”希望工程工作。
宁波市要按照中央和省里的统一部署,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各项政策,切实做好对口支援工作。
四、政策措施
(一)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协调制度
省、市对口帮扶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工作,推动本《纲要》的实施。各市负责对口的工作部门要与对口地区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有关重大事宜。各有关市、省属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对口支援工作,完善互访机制,认真做好赴对口地区考察、交流工作,研究解决有关问题,同时做好相关互访接待工作。
(二)强化工作责任,规范工作机制
明确对口支援工作责任部门,强化工作职责,做到工作有人做,资金有保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协调、顺畅地开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作体系和考核机制,建立调研机制、联系会议制度和统计制度,逐步把对口支援工作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加大支持力度,落实保障措施
凡有对口支援任务的市必须建立健全的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办事机构,确保办公经费(具体按照浙援办〔1997〕5号文件执行);按照中央要求,落实省、市、县三级财政对口支援资金,加大对口支援工作力度。各有关市每年的对口支援资金要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其数额不能低于上一年度。省直有关部门要明确分管领导和办事人员,年初要确定支援任务和目标,并安排对口支援资金。
(四)树立服务意识,体现服务效能
各级对口支援部门要树立服务意识,强化服务手段,体现服务效能,要积极组织企业赴对口地区考察,加强双方经贸合作,同时要做好接待工作。积极配合帮助对口地区来我省召开信息发布会和项目推介会,做好各项联络服务工作。
(五)注重舆论宣传,着力营造气氛
要高度重视舆论宣传在对口支援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工具的引导、推广和造势作用。要重点宣传对口支援工作的政治意义,广泛宣传对口支援工作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及全面、协调、可持续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重点宣传对口支援工作的政策和措施,特别是对口支援地区的资源优势和政策优势;宣传对口支援工作中的重点合作项目和典型示例,进一步激发企业家参与对口支援工作的热情。
(六)动员各方力量,扩大支援范畴
充分发挥企业、社会组织和民间团体的作用,通过政府组织、引导,全民动员,各方参与,多方位合作,拓展对口支援工作的领域,深化对口支援工作的内容,提高对口支援工作的层次,使我省的对口支援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使对口地区农民脱贫致富,经济逐步发展,社会不断进步。